培养制度
System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实践性学分认定办法(适用于2020级)

发布日期:2023-05-09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活动指导及学分认定小组成员

第二条 为帮助学生更好参与实践活动,学院成立实践活动指导及学分认定小组,组长:贺国生、蒲明、张帆、陈卓,成员:翁舟杰、朱波、申宇、蔡栋梁、李志勇、徐秋华、郭海凤、李映东、张碧倩、张九如、王正、张泽立。

实践性学分的构成

第三条 实践性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和组织要求,参加各种社会工作、活动和技能训练,达到一定要求或取得一定成绩,经学院实践性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四条 实践性学分原则上由名著阅读(4学分)、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2学分)、综合实验(2学分)或金融工程理论与实务(3学分)或金融科技1、2(共4学分)、毕业实习(6学分)、毕业论文(8学分)等五个部分组成。劳动教育(2学分)学分认定参照《金融学院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实施方案》执行,其他实践性学分具体内容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实践性学分的认定

第五条 名著阅读学分认定办法

1.各班导师小组老师担任研读活动指导教师,提前精选名著阅读书目,并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

2.指导教师制定专业经典文献研读计划,并定期组织小组学生集中讨论。每小组集中讨论次数不得少于1次。

3.根据导师制定的计划,向指导教师提交2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报告,导师依据2篇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对学生名著阅读成绩做出评定,合格者获得名著阅读学分。

第六条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由两部分组成:

(一)社会实践

1.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如各级别各类型创新创业类竞赛、培训;获得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等。成果形式为相关证明、报告、创业成果展示等。

2.参加暑期三下乡、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或其他公益类实践活动等。成果形式为结项报告书、活动参与证明及活动项目书等。

3.利用大二、大三暑期时间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不低于3天的实地实践与调查或社会实习可以个人形式独立完成,也可以组队形式完成。成果形式为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并出具实习单位加盖鲜章的调研或实习证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报告应包括参加社会实践与调查的起止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内容。

4.参加家庭金融调查。需提交:①由学校家庭金融调查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总结报告(字数1500字左右)。

成果交由导师小组老师评阅,成绩合格者获得学分。不合格者重写报告,直到合格为止。

(二)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

1.科研综合训练旨在提高同学们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因此开课方式不拘于一格,形式多样,并且不完全限于科研方面,只要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有益的活动都可予以认定学分。因此除了在小学期鼓励大家参与科研活动,还可将平时的学生活动结合起来。只要参与以下活动并有相关书面证明均可获得学分:

(1)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各类本科生科研项目、实验教学中的实验项目以及导师课题组的科研活动等,结题并通过答辩;

(2)校外企业、银行赞助的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3)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或1篇以上学术论文者;

(4)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发明、创作或设计项目的参与者;

(5)参加学术讲座并撰写学术讲座报告4篇,每篇字数不低于1000字。

2.上述活动均需要学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才能予以认定学分

第七条 综合实验

综合实验由学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统一开课,具体认定办法以课程要求为准。

第八条 专业实习学分认定办法

学生在大四期间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成果形式为实习报告,并出具实习单位加盖鲜章的实习鉴定,字数5000字左右。返校后交由导师小组老师评阅,成绩合格者获得学分。不合格者重写实习报告,直到合格为止。

第九条 毕业论文学分认定办法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印制规范》的要求,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字数不低于6000字的毕业论文,由指导老师、交叉评阅老师评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实践性学分的管理

第十条 实践性学分不能取代课程等其他类型学分,同一类型的实践学分不能累计。

附 则

第十一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的学分,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5月

上一篇: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实践性学分认定办法(适用于2021级)

下一篇: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实践性学分认定办法(适用于2021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