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17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报名和学院审核,现将拟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分流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学生不能更改志愿,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金融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1日12:0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092212
办公地址:格致楼213办公室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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