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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一、答辩结果

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于2023年5月23日举行了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末位PK答辩、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将答辩结果公告如下,结果详见附件表格。

二、修改要求

1、原则同意通过须在3-6个月内修改论文:即研究生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3-6个月内对其论文进行修改,由导师重新指导和审定后,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预计于9月提交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提交论文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原则同意通过须在1个月内修改论文:即研究生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1个月内对其论文进行修改,由导师重新指导和审定后,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相关修改表见附件1)。修改表和修改后论文电子版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5月31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学院规定邮箱。

3、其他需修改论文的同学。在提交学位论文的同时须附上导师签字的修改说明1份。

4、修改内容。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公式与模型的字号和格式,参考文献的格式,错别字与标点符号等。修改提交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未按答辩专家意见修改或出现其他错误,学院将严肃处理。


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提交表(修改1个月).doc

    附件2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提交表(修改3-6个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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