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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注:学生如需申请各项困生类奖助学金和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A级)、家庭经济困难(B级)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C级)三个等级。(参考附件 2)

三、认定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9月9日—9月24日

1.9月9日-9月12日,学生申请: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s://zzzx.swufe.edu.cn/)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选择【资助管理-困生认定版块】;

2.9月13日-9月14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组织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须达到班级或年级总人数的10%),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并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辅导员在系统中设置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进入资助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操作办法见辅导员操作手册);

3.9月15日-9月16日,辅导员初核:对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复核,并在系统里审核;

4.9月17日,学院(研究院)复审;

5.9月18日-9月24日,学院(研究院)公示并登陆资助信息系统确认。

(二)9月25日-9月30日

学校对各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后,本人要及时告知辅导员,并由学院(研究院)出具情况说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更改学生家庭信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无纸质化认定。辅导员应当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仔细了解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类家庭学生的申请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仔细复核。

(五)本次认定材料须上传《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使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补充手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监护人签字。

(六)《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学院(研究院)签字盖章,可以直接上传。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




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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