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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22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 028-87092316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23人(不含020204金融学专业08行为金融学方向招生人数)。

其中已招收硕博贯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18人。

注: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三、提交材料

考生按要求提供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按照以下顺序将所有提交的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在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前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szg003@swufe.edu.cn。邮件名及附件以“博士统考+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详见附件1)

(2)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应当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材料)。

(3)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还需提交《学术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四、缴费方式

依据《四川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前在网上按照《2020年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3)完成缴费。

五、复试程序

复试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

1.复试时间

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其中,专业考核和导师评价部分实行量化打分,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考核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

3.科研加分

对具有高水平科研论文的考生,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科研的规定进行加分。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考核,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

加试时间:2020年7月6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1)科目1:金融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2)科目2:公司金融(金融学专业)

5.复试环境准备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下设备及复试环境:

(1)硬件准备

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电脑,1部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电脑作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手机或平板电脑作为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准备

网络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需具备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3)环境准备

考生应在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封闭的房间作为复试考场。除可准备一支笔和一张A4空白纸张外,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

(4)平台准备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华为“WeLink”,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报考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Welink安装和相关操作可查看《西南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简易操作说明(考生版)》(附件4)。

应急备用平台为“钉钉”。安装和相关操作可点击查看使用手册(https://nh.dingtalk.com/)。

(5)安装调试

①主机位调试: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②辅机位调试: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过程中,辅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

六、录取

1.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2.录取办法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在职攻读考生录取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不分专业在学校下达的在职招生计划内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有全脱产合格生源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停招;

(4)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3.复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品德不合格;

(2)专业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

(3)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

4.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5.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金融学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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