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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9〕19号、财教〔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10月12日24:00—10月18日24:00,学生申请。请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时间截止则申请通道关闭。

2. 10月19日-21日中午12点前,学院完成评审并提交学校审核。院系分为班级辅导员初审、学院资助审核专员复核和院系相关领导审核三个环节;

3.10月22-25日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按规定向学院师生进行公示;如遇特殊情况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处理完成

4.10月25日24:00,院系评审系统关闭,关闭后不能进行审核、提交等操作。

5.10月26日—11月5日,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教育部审核。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8、2019、2020级本科生的国家助学金在金融学院进行评审。附件1:学生助学金系统操作手册

金融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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