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教授文书洋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学版发表重要文章,系统阐述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理论创新与机制突破。以下为文章详细内容。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与绿色转型压力上升,绿色金融迅速崛起。中国在近十年中加快布局,在金融政策、产品创新、国际标准制定及全球合作等方面展现出全面引领趋势。同时,中国有关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考虑绿色目标的宏观审慎监管、定向货币政策等政策实践均领先世界,为多国提供了制度借鉴。在这一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实践基础上,中国的绿色金融理论研究也在机制设计、政策评估与理论建构等关键领域不断突破,持续向世界推广中国经验与中国理论。
对传统环境治理手段的关键补充
环境问题的经典经济学解释主要是外部性与产权不清,表现为市场失灵。在这一理论逻辑下,公共部门应当在环境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然而,金融机构和市场并非公共部门,以金融手段处理环境问题的实践超越了传统理论的解释范围,也蕴藏着新的、更深层次的理论议题。
一个重要的理论切入点是公共部门环境治理的“拥挤”难题。虽然政府能够解决环境污染中的市场失灵,但政府提供的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本身也是一种公共品,不论是产权保护、规制实施,还是税收征缴,都需要消耗财政资源。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财政资源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拥挤”,面临绿色财政供给不足的问题。相比公共财政,绿色金融具有私人品属性,具备更强的成本内部化能力与风险分担机制,能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促使企业自发提高绿色投资水平。已有研究表明,绿色信贷补贴政策能够有效降低绿色投资的门槛,提升长期稳态增长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前期以财政为主、后期转向金融驱动,能够更有效地实现经济的绿色升级。
另一个关键现实问题是传统环境政策的“最优政策时变难题”。经典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理论基于静态框架,未充分讨论动态最优政策。虽然在理论上污染税和环境规制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但这要求税率和规制程度在经济动态变化中不断调整。然而,现实中税率和规制的调整都面临高昂的立法成本,常常出现政策反应滞后。相比之下,绿色金融通过补贴机制和市场机制调节,具有更强的动态调整能力,能够为绿色发展提供更加灵活有效的制度支持。
因此,绿色金融并非对传统环境治理方式的简单替代,而是在弥补其制度局限、提高环境治理效率方面的关键创新,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这是近年来在总结中国绿色金融实践经验基础上取得的重要基础性理论成果。
从经典金融功能到“绿色功能”拓展
传统金融功能观总结了金融影响经济发展的若干机制,但并未回答金融如何影响绿色发展的问题。从现有实践和理论研究来看,绿色金融至少在三个方面形成了对传统金融功能观的补充和扩展。一是资源的绿色配置。这是绿色金融的最基本功能,通过引导资金向绿色领域倾斜,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的绿色增长表现。从实践层面来看,目前最常见的绿色金融政策主要针对资源的绿色配置功能,从较早的“赤道原则”、国内的《绿色信贷指引》《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到欧洲央行考虑气候问题的持债规则和抵押品框架,本质上都旨在发挥金融配置资源的作用。
二是环境风险管理功能。环境风险的爆发往往具有突发性、扩散性与系统性,甚至是灾难性。风险一旦发生,需要在短时间调动大量资源阻断泄漏、清理污染、赔付受害方。全球多数大国均已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并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强制性投保。我国早在2007年开始政策探索,“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更是明确要求“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境风险管理的本质是风险的跨期分担。一方面,在未发生环境风险时构建共同储备,在风险爆发后针对性补偿损失、阻止扩散,从而提高经济总体的增长表现;另一方面,通过保险费率机制,倒逼污染企业主动管理环境风险,降低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
三是环境要素的价格发现功能。金融市场能够通过供求机制反映出商品、资产或者服务的价值,提供信息、优化资源配置。在绿色发展领域,环境要素价格发现的功能对于既定减排目标的实现尤为重要。在一个总体确定的减排目标下,需要对企业进行排放额分配,但政府无法掌握所有企业的私有信息,难以确定完美的分配方案。通过引入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初步配额分配的基础上允许企业进行排放权交易,就能利用价格信号在保证总体减排目标的前提下,让高效率企业的生产力充分释放。而碳交易市场有效的前提是有足够多的差异化企业进入市场,所以在现有碳市场的基础上,应逐步纳入更多的行业和企业,择时推动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政策的自融资性与可持续性
中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策的积极推动,更有赖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结构,以及政策与市场良性互动的金融发展模式,确保了中国金融发展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这是中国特色绿色金融实践的重要经验。放眼未来,政策推动虽然能够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但绿色金融体系自身必须在长期中创造足以覆盖成本的经济回报,即政策必须实现“自融资”,形成不依赖财政转移的良性发展机制。
从理论层面看,绿色金融政策是否能够实现自融资,根本上取决于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履行环境责任是否具有稳定的经济激励。这一问题也被称为“绿色回报”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长期争论的关键议题。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绿色回报”的存在性一直遭受质疑,但近十年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绿色资产通常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长期稳定收益,包括声誉溢价、绿色创新回报,以及在危机时期的韧性优势。这意味着绿色金融确实具备市场回报支撑,为政策的可持续性提供了理论可能性。
然而,实践层面的问题更加复杂,市场的绿色回报常常无法稳定实现。一方面,绿色金融回报的来源高度依赖于制度基础,包括环境规制的健全性、市场机制的成熟度,以及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水平。若不具备制度环境,绿色投资便难以获得足够的回报,导致政策不可持续。这一矛盾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尤为突出,常常表现为短期增长诉求压倒绿色转型目标。另一方面,即便在制度完善、市场发达的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仍受到结构性分化与利益博弈的阻碍。2021年开始在美国出现的“反ESG”运动,就折射出绿色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困境。
绿色金融的可持续性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不仅是一个理论层面的命题,更需要法治保障、市场机制完善与社会认知提升等多方面的协同推进。未来,持续深化国际协作,推动绿色标准对接与政策经验共享,研究制定在外贸和跨境投资方面具有跨国约束力的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绿色金融从“中国经验”迈向“全球范式”,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关键议题。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教授)
(初审:骆岭 杨瑶 | 复审:谭敏 | 终审:兰敏 罗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