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奖(助)金由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南财经大学设立,旨在支持学校新财经人才培养教育事业,促进校企协同与产教融合。本奖教金、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在教学、科研和管理表现卓越的教师、专业学习表现优异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并自立自强的学子,共同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培育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金融人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泰春雨”奖教金
(一)评选对象: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优秀专业课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
(二)奖励名额及奖金标准:
奖励名额:2名专业课教师和1名行政管理人员或专职辅导员
奖金标准: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任职以来无违规违纪记录。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师德师风和学术规范。
4. 专业课教师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及以上,且每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重点考察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对人才培养有积极贡献,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竞赛、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5.行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从事一线管理服务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评选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二是在评选年度获院级“先进个人”称号;三是在评选年度个人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重点考察尽职履责,有团队意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以学生为本,教育为重,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创新,贡献突出,在师生中具有较高满意度和影响力。
6.在职期间原则上不重复获得。
二、“国泰春雨”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年度:上一学年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标准:
奖励名额:6名本科生和4名硕士研究生
奖金标准:4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所受违纪处分已解除。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在所在专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30%,且综合素质评价至少一次优秀;硕士研究生按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50%择优推荐。
4.评选年度内无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
5.专注金融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与金融学科相关的竞赛、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6.在读期间原则上不重复获得。
三、“国泰春雨”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评选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认定等级为A。
(二)评选年度:上一学年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标准:
奖励名额:6名本科生和4名硕士研究生
奖金标准:3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自强不息、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所受违纪处分已解除;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5.在读期间原则上不重复获得。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6年10月8日-10月13日
1.奖教金申请者提交《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至格致楼315办公室;
2.奖学金申请者提交《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至辅导员处;
3.申请者同时填写对应的在线收集表:
(1)【腾讯文档】“国泰春雨”奖教金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UNKbU9mRFFkeE5F
(2)【腾讯文档】“国泰春雨”奖学金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VJMektjc3V5VG5s
(3)【腾讯文档】“国泰春雨”助学金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U1Ib0tkYmJadUtW
(二)评审:2026年10月14日-10月23日
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条件和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三)公示:2026年10月24日-10月31日
在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成果)荣誉、成绩或者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则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术不端相关规定处理。
(二)原则上不建议已经获得其它高额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鸿儒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刘诗白奖学金等)的学生在同一评奖学年内获颁“国泰春雨”奖助(学)金。
(三)最终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申请表》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国泰春雨”奖教金、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
2026年10月9日